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2-23

  12 月 22 日,记者从深圳市人社局获悉,深圳市人才引进工作将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新政策,人才引进系统也将在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进行升级改造。在此期间,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工作将暂停。

  市人社局:人才引进申报尽量以单位申办方式申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市人社局对《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及其配套文件《2015 年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指标及分值表》做了修订,新政策将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届时,上述旧版文件将废止。

  " 新政策出台实施后,将进一步简化人才引进申办材料,优化申办流程,提高引进效率。" 该负责人称,同时,为确保 2017 年人才引进工作的顺利实施,深圳市人才引进系统定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进行升级改造。

  据悉,近期人才引进申报人数较多,特别是通过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向市人力资源部门申报的人数较多。为了确保申请人能及时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市人社局提醒,用人单位和申请人在申报人才引进业务时,尽量选择以单位申办方式申报 ,并尽量选择在区人力资源部门或区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办理 。

  确需选择以个人申办方式办理的申请人,应在测评并选择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后,及时联系所选的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并签订代理协议,由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向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正式申报信息。

  明年一季度暂停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2016 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下午 5 点截止。人才引进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停止在职人才引进和应届毕业生接收业务信息申报,申请人、用人单位和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可登录系统查询信息、打印表格,但不能申报和修改信息。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审核、审批(含毕业生报到)照常进行。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是指已测评并由用人单位或人才引进代理机构将申报信息在系统成功提交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的)的信息,按 2016 年政策和 2016 年度业务指南办理。申请人应关注每份材料上标明的受理截止日期,逾期提交申报材料不予受理。2016 年度最后一批在职人才信息和预审结果反馈将于 2017 年 1 月 3 日至 11 日公示。

  据悉,2017 年度人才引进业务申报将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上午 10 点开办,用人单位需进行年度初始化后申报业务。2017 年政策将于近期发布,2017 年度业务指南将于 2017 年度业务申报开办前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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