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学历人才到该区就业,助力“泰山人才特区”建设,泰山区制定了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生活补贴制度,对该区驻地企业当年新引进全日制硕士以上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500元。
凡与泰山区驻地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由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高学历人才,自引进之日起可连续享受24个月生活补贴,每人限申报一次。每年11月30日前,由其所在企业统一到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补贴领取手续,生活补贴按年发放。泰山区人社局每年检查一次享受生活补贴人员资格情况,有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享受生活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