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推动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烟台出台了《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共十二条。
保持信贷投放稳定增长。引导驻烟银行分支机构积极争取信贷规模、直贷项目和单列指标,扩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通过发行次级债、增资扩股等方式,进一步补充资本,释放流动性。
合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深入落实《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查核收费项目及价格,列出清单在营业场所公布,并鼓励在公众信息网公布。继续整顿各类金融服务乱收费行为,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收费项目,加大对不合理收费的查处力度,对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变相提高利率、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健全企业融资外部增信机制。增强政策性担保机构实力,2016年底前设立1家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2017年底各县市区要组建1家注册资本3亿元以上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有条件的注册资本要达到5亿元以上。
《意见》共有十二条,还涉及改进企业融资服务方式、搭建企业融资对接平台等方面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