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招聘公告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2-02

  为满足天津市静海区医院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需求,进一步加强医院学科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性质

  天津市静海区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为天津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国际救援中心网络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心胸外科、手足外科、消化内科、腹腔镜外科及口腔科学科带头人各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天津市静海区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5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9日及以后出生),外省市户籍人员45周岁以下;

  5、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在三级甲等医院从事本专业10年以上,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强的科研和带教能力以及学科建设和组织梯队建设的能力;

  6、外省市户籍人员需满足天津市引进人才落户的相关政策;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6年11月30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北方人才网、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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