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立足职能为非公经济提供“精准化”服务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2-12

  刑满释放人员闵某为得到某项目建筑工程,多次找到该项目负责人进行说服。遭拒后,闵某曾两次带人到项目工地闹事,阻止工地正常施工,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为避免扩大影响,湖北省武汉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督促侦查人员迅速补充收集相关证据,最终查明因闵某等人的行为造成工地停工,并损失3万余元的事实。受案仅4天,武汉市检察院即对闵某等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这是在12月2日举行的“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公开的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武汉市检察机关聚焦非公企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症下药”,着力为非公企业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营商环境。

  打出履职“组合拳”,用足“特效药”

  “检察机关服务非公经济要紧紧围绕检察职能,严格把握服务的性质,树立‘保护是一种服务,依法打击违法犯罪也是服务’的观念。”武汉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光骏强调。为充分打击侵害非公经济犯罪、严肃查办非公经济领域的职务犯罪,该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用“特效药”打出了服务非公经济的“组合拳”。

  何为“组合拳”?其一,依法惩治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以及企业内部的职务侵占等犯罪,严厉打击对非公企业敲诈勒索等犯罪,让非公企业放心经营;其二,依法打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非公企业及其生产经营者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犯罪,净化政治生态和经济生态;其三,依法查处“围猎”官员的非法经营者,保护守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其四,依法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人员有法不依、司法不公等问题,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今年3月,武汉市武昌区检察院侦监科检察官在审阅讯问笔录时,发现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江西省某文化公司总经理姜某供述自己是该省某县人大代表。检察官随后在提审中向姜某当面核实,得到肯定回答后,又立即向该县人大办公室发出公函确认。回函说明姜某确实是该县现任人大代表,且县人大至今未收到公安机关对姜某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材料。针对公安机关违法采取强制措施,侵犯非公企业负责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武昌区检察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截至10月,武汉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刑事案件123件173人,起诉186件253人;立案侦查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贪污贿赂案件25件28人,渎职侵权案件21件28人;监督公安机关对侵害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立案侦查17件,监督撤案6件,纠正违法情形3件;对涉及非公企业犯罪案件二审抗诉2件,对4起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提请抗诉。

  入企办案细无声,用好“消炎药”

  今年4月,武汉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查办了该市某科技公司单位行贿案。为避免案件的查办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侦查人员在未惊动公司员工的情况下,将公司总经理雷某带离调查。在后期调取证据过程中,也慎重采取多种措施避免因办案影响该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该市江岸区检察院反贪局在办理某材料公司负责人朱某行贿案时,侦查人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隐蔽调查,并针对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了经济风险评估报告,制定防范处置方案。在后期侦查办案中,侦查人员采取秘密询问证人等方式,确保将案件对企业的影响减到最小。

  “在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中,我们既严格依法办案,又注重改进方式方法,通过采取‘入企办案细无声’‘经济风险评估’‘制定防范处置方案’等方式和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将办案对企业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薛建颖说。

  不仅如此,该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注重把握宽严尺度,实行人性化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对法律政策不明、罪与错不清的案件,慎重作出处理决定,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为非公企业的成长提供宽松的法治环境。同时,严守办案期限,依法快速处理,坚决杜绝久拖不决,不因“办理一个案件、拖垮一个企业”。

  创建三大服务平台,用准“预防药”

  为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武汉市检察机关构建了“信息直通”“法律体检”“便民服务”三大服务平台。

  通过“信息直通”平台,该市检察机关以建立服务联系点、开通服务热线等方式,构建检企联系的“绿色通道”,主动加强与非公企业的经常性联系。自今年3月以来,该市两级检察机关由院领导带队,深入405家非公企业开展面对面走访,召开座谈会223场,听取非公人士的法律需求,全面准确掌握非公企业的所思所想所需。

  为帮助非公企业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把脉”,该市检察机关构建“法律体检”平台,结合查办案件,充分运用发出检察建议、进行法律咨询等方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今年4月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对非公企业发出检察建议189份,有效帮助企业填补了管理漏洞。

  同时,该市检察机关还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服务工作,构建非公经济“便民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检察工作”新模式,并通过政务外网、“两微一端”等方式,建立法治服务网上预约、受理和反馈工作机制。

  “每个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法治需求都是不同的,所以我们力争通过三大平台的搭建,找准服务的着力点,为非公企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差异化的服务,让我们的服务更加精准。”武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晓华说。为满足不同企业的需求,该市检察院还抽调全市预防骨干组建宣讲团,全力打造精品课堂,在调研大量非公企业案件基础上,针对非公经济发展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形成了包括政策解读、案例与警示、专题犯罪预防等十个方面内容的宣讲菜单,为非公企业提供“按需点菜”的特色服务。

  “你们真是把服务做到了我们的心坎上!”武汉市不少企业家对检察机关的“精准化”服务表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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