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可申请购买人才公寓,不受限购条件限制;高层次人才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入编手续,不受用编进人计划限制;外籍高层次人才,取消来青工作许可的年龄上限……1月18日,山东省青岛市人社局发布新规,岛城高层次人才可享升级版绿色服务通道。
七类高层次人才可享新规便利
为加强人才服务制度体系建设,日前青岛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外办等18个部门,联合制定了《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现有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和人才服务绿卡制度进行了完善创新,在出入境和居留、户籍、工商、税务、科研、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医疗、社保、编制、薪酬等方面,推出17条高含金量的人才服务政策。按照《办法》规定,对青岛市从市外、国(境)外引进或自主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颁发服务绿卡。取得“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
岛城聚焦“高尖特缺”,扩大服务范围,实行“绿卡”服务制度。《办法》将高层次人才服务对象归类划分为7类,包括:世界级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部级高层次人才、国际化人才、市级创业创新领军人才、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人才、其他紧缺急需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等。首次将诺贝尔奖等国际性重要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世界级水平的科学家等顶尖人才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另外,对经认定引进的具有特殊才能或特别贡献的人才、其他急需紧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也纳入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范围。取得服务绿卡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均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绿色通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