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出台积分落户政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2-13

  大连市政府对外发布《大连市户籍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4月1日起施行,首次推出积分落户政策:申请人积满150分可在大连主城区申请办理落户,积满100分可在大连新市区申请办理落户。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大连市的积分落户办法包括成就积分和综合积分。其中,成就积分是大连市政府对高端人才的奖励积分,获得成就积分后,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落户。综合积分是将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办理落户。

  高端人才经大连市有关职能部门认定或审核后,可享受政府200分成就积分奖励,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办理落户。高端人才包括:符合《大连市人才服务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才认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认定为大连市高层次人才(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辽宁省和国家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大连市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主要完成人,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在大连市工作、居住并参加大连市社会保险,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经大连市体育局认定可代表大连市参加国家级以上的比赛,并获得国际健将、国家健将级别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者获得全运会、全国冠军赛、全国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

  在大连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且持有《大连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户籍迁入主城区、新市区的可办理综合积分落户。综合积分落户类型主要包括: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的,可获得教育背景积分。在大连市工作期间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职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积分。急需专业或紧缺职种持证人所学专业或所从事职种与工作岗位一致的,可获得积分。在大连市从事养老和环卫工作等特定公共服务的,可获得积分。创业人才与大连市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且以股东身份持股比例不低于5%、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可获得积分。社会服务和见义勇为行为经大连市相关部门认定的,可获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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