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2-16

  2016年,市金融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支持供给侧改革,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切实满足重大项目建设和棚户区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放力度,全市金融生态环境持续向好,为全市经济稳增长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包头市“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聘请麦肯锡(上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包头市“十三五”金融业专项规划》,在全自治区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全市总资金投放量超出存款规模。截至2016年末,包头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253.75亿元,同比增长19.31%,贷款余额2412.92亿元,同比增长9.21%。表外业务及债务融资余额850.68亿元。包钢、北方重工等驻包大企业通过外埠银行贷款余额217.92亿元。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31.45亿元。全市社会融资总额3986.57亿元,大于存款余额732.82亿元,资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金融洼地”效应进一步显现。

  金融业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主引擎。截至2016年末,我市金融业实现税收收入34.7亿元,同比增收8.12亿元,同比增长30.5%,占全部税收的12.7%,金融业成为税收贡献第一行业。

  直接融资总额居自治区第一。2016年以来,全市企业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私募债等方式直接融资473.6亿元,占全自治区直接融资919.7亿元的51.49%,位居自治区12个盟市第一。

  资本市场多项指标居自治区第一。目前,包头市登录多层次资本市场企业共727家,其中主板、创业板8家,新三板14家,新四板705家,总数列自治区第一。在主板、创业板上市企业8家,占全自治区26家的30.8%,列自治区第一;上市企业总市值1805.9亿元,占全自治区5368.96亿元的33.64%,列自治区第一。2016年,我市新三板挂牌企业10家,居自治区第一位,占全自治区当年挂牌企业35家的28.57%,累计挂牌企业14家,占自治区61家的22.95%。

  金融杠杆调节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末,全市杠杆率为62.13%,较年初的58%增长3.22个百分点,杠杆率处于合理区间,有效推动了我市经济发展。全自治区杠杆率为103.91%,呼和浩特市杠杆率为222.2%,均超过了100%的警戒线,仍属“去杠杆”范畴。

  贷款平均利率为自治区各盟市最低。从2016年各月份平均利率看,我市每月贷款利率水平比全自治区均低0.5-1个百分点,为自治区各盟市最低,有效地为企业、个人节约了社会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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