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1

  16日,记者从南安市人社局获悉,2017年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申报工作已开始,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报。

  高层次人才方面,境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三类),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按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国内引进的高层次人才(A、B、C三类),分别按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安家补助(中直单位引进的,省财政按上述标准的一半补助)。属受派方式引进的,按照上述标准,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同一企业(机构、项目)补贴不超过10人。

  确认为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相应纳入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或省直、中直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给予相关政策支持。之后又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照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和《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暂行办法》等规定给予支持。

  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方面,分为企业聘用补助、众创空间培育补助、创领办企业资金支持、实习实训补助和其他政策支持。

  “其中,企业聘用补助、众创空间培育补助个人累计补助不超过3年。”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荐人、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本人可向市委组织、市人社局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常年随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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