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20人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3

  为进一步加强长春新区市直派驻部门工作,为新区建设发展提供服务支撑和保障,长春新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派驻部门合同制工作人员120人。本次招聘涉及市直派驻新区的6个部门120人,其中公安新区分局50人、高新区法院10人、高新区检察院6人、高新消防大队30人、环保高新分局10人、新区交警大队14人。招聘范围为长春市区(含双阳区、九台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

  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7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1日期间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

  长春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s.xlsx》。年龄计算时间节点均以2017年3月21日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长春新区人事部门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派人负责本单位报名事宜。

  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周二)至3月22日(周三),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3055号一楼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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