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实施聚才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3-28

  昨天,《苏州高新区关于实施“才聚高新,智汇虎丘”人才引育工程的若干措施》对外发布。明确对重大创新团队可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综合扶持经费;对入选的创业领军成长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成长奖励。

  “此次出台的人才政策,是高新区近年来出台的覆盖范围最广、政策条件最优、操作性最强的人才新政。”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

  实施“6333”聚才计划,构建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育体系

  记者了解到,该《措施》包含四大部分35条,分别为:实施苏高新“6333”聚才计划,构建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引育体系;搭建九大支撑平台,构建更加系统完备的人才发展体系;打造“苏高新人才家”服务品牌,构建更加贴心周到的人才服务体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构建更加科学有效的人才工作体系。

  从2017年开始,高新区将用五年时间,引进和培育600个以上国家“千人(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市“姑苏人才计划”、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等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在金融、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等特色产业领域,引进和培育3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在教育、卫生、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领域,引进和培育3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 加速集聚产业基础人才,引进和培育30000名左右产业紧缺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其中,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主要围绕高新区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重点引进和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医疗器械、新能源、高端装备与先进制造、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5年内将引进和扶持5个能引领和推动产业跨越发展的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创新团队,引进和培育150个以上国家“千人(万人)计划”、省“双创计划”和市“姑苏人才计划”人才项目,引进和评选450个以上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 对于重大创新团队将给予最高1亿元的项目综合扶持经费,对引进的海内外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顶尖人才,按照“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培养一批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潜力的人才,对新当选的两院院士给予200万元奖励,并给予培养单位500万元奖励;对入选的领军人才项目,按照重点创业团队、创业领军人才、创新领军人才、领军孵化人才和创业领军成长项目等类别进行分类扶持,可给予50万-500万元的项目资助、50万-500万元的安家补贴、100-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三年免租以及风险投资、贷款贴息、贷款担保、家属子女安置、项目资助配套和土地安置等一揽子支持。

  对入选的创业领军成长项目可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成长奖励。

  区领军人才以上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享高新区户籍学生待遇

  《措施》中的特色产业人才计划,包括金融人才计划、电子商务人才计划和知识产权人才计划。

  以金融人才计划为例,5年内将引进和培育10名金融应用理论研究人才、20名金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40名金融专业技术人才和60名金融骨干技能人才,给予金融人才最高100万元资助。社会事业人才计划包括教育人才计划、卫生人才计划、文化人才计划和旅游人才计划。其中,文化人才计划是指5年内引进10名文化特聘人才,选拔培育10名文化领军人才、20名文化重点人才和40名文化青年拔尖人才。给予引进的文化特聘人才最高100万元的安家补贴,给予选拔培育的文化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最高100万元资助。优秀的文化人才团队可参照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中重点创业团队的扶持标准给予相应资助。

  搭建的九大支撑平台,包括建立人才评价管理平台、社会化引才荐才平台、科技金融支撑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科技孵化器载体平台等。其中,科技金融支撑平台包括加快建立人才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同步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设立不低于1亿元的风险池,引导区内银行加大对人才企业的纯信用贷款投放,人才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比例最高可达100%,人才企业最高风险补偿额度可达500万元。设立以财政和国资资金为基础的天使引导资金,以不大于30%的比例和各类民营资金组建专业化天使投资子基金。

  将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助机制,对已投资人才企业的天使投资人(机构)予以一定的补助。对投资机构投资人才企业的,根据其贡献度给予奖励(具体按照“金融小镇”政策执行);科技孵化器载体平台包括对区级认定的新型孵化器给予最高150万元的运行经费支持,并在办公用房减免、引进人才奖励、股权投资奖励及科技项目配套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扶持,对新获批的国家级或省级新型孵化器给予20万元的奖励。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创客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奖励、最高50万元项目资助等。

  此外,高新区将继续多措并举提升人才服务力度。将实行差异化限购限贷政策,分层分类向人才提供安家补贴、租房补贴及人才公寓,以货币化、市场化方式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探索通过新建商品住宅配建人才安居房的方式,在新出让的部分商品住宅用地中,视地块情况按住宅计容面积10%-30%的比例配建人才安居房,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优先申请购买。

  对区领军人才以上非户籍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享受高新区户籍学生待遇,由教育部门就地安排入学,其人才子女办理转学手续,教育部门优先受理。区内紧缺的优秀高层次人才经区人才办会同相关部门认定后可参照执行。

  将加快国际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建设,满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国际化教育的需求。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外籍子女,可在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及幼儿园就读,也可在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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