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工商局,日前签署《加强司法行政协作共建商标保护机制助推倍增企业发展合作备忘录》,双方下来将更紧密协作,有力加强对东莞市倍增企业商标知识产权保护。
根据《备忘录》,双方下来将加强倍增试点企业商标培育,引导和协助企业注册自有商标,实现试点企业自有商标(品牌)全覆盖,协助试点企业在国内注册的基础上进行国际注册,参与国际竞争,占领国际市场,把试点企业商标纳入全市驰名、著名商标培育重点,协助试点企业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广东省著名商标。
双方还将开展“东莞制造 知名商标”认定,把荣誉试点企业和倍增试点企业主要品牌的商标认定为首批“东莞制造?知名商标”,加大对“东莞制造?知名商标”的培育和保护力度,以东莞制造的知晓度推动知名商标的创建,以知名商标的影响力助推东莞制造品牌的提升。
同时,将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加强对倍增试点企业确权保护,把442家试点、后备企业的商标全部纳入商标预警保护系统,协助企业应对商标威胁,通过商标诊断、法律援助方式帮助企业解决商标难题,同时强化倍增企业商标维权服务,特别是跨区商标维权,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专用权违法行为,保护企业的商标合法权益。
据了解,市中级法院和市工商局在2014年共同建立商标保护机制,3年来在商标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上取得良好成效。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全市法院审结涉商标类一审案件678件、二审案件48件,以判决的方式结案205件,以调解和撤诉的方式结案488件,调撤率为67.2%。其中向市工商局调查取证、调解的共有40件。
2014—2016年,东莞市工商局共立案查处商标违法案件1558宗,案值3390万元,移送公安部门案件124宗,并每月及时在东莞红盾信息网公开“双打”案件信息,共发出商标预警通知238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