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时代,企业要想发展,墨守陈规、缺乏创新绝对没有出路。推陈出新意味着不断加强竞争力,是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够立足的基石和保障,可光是创新还不够,如何“守”住自己的创新成果也尤为重要。在这些方面呼和浩特无疑走在了自治区的前列。
在呼和浩特,经营战略目标长远,能够充分有效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商标、专利技术、专利情报信息等智力成果,在技术创新和市场竞争中维持、强化优势地位的企业不在少数,内蒙古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家。
内蒙古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科研开发、生产加工、市场销售为一体的中药、蒙药、化学药品制药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成立之初,就把知识产权战略摆到了经营发展的重要位置,从专利、商标、著作权和新药证书多方面入手,以知识产权战略为指导谋求经济、技术最大利益。公司始终围绕自主知识产权的蒙中药打造优势医药品牌,完成蒙中药和保健品主导产品的核心专利布局,是内蒙古医药行业知识产权管理的标杆企业。元和药业围绕心脑血管疾病开展持续创新,目前申请发明专利12项,已授权10项;已拥有内蒙古著名商标1项、呼和浩特市知名商标两项。其中五塔商标为呼和浩特市知名商标,安利博已由知名商标成为内蒙古著名商标。
“十二五”期间,呼和浩特专利工作以四大工业集中区为依托,围绕绿色食品加工、电力及能源综合利用、新型煤化工和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和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企业在专利创造中的主体地位,协助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制度、培养知识产权工作专员,鼓励和引导企业深入挖掘内在潜力,增强知识产权产出能力,免费为企业提供专利技术咨询、检索服务及专利技术展示、交易、查新等服务。支持和鼓励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高把创新成果转变为知识产权的水平,争取在一批关键和核心技术领域的专利创造上取得突破;通过加大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对知识产权转化应用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企业将自主专利技术或引进关键专利技术产业化,推进知识产权在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运用。同时,以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科技成长型企业为重点,组织企业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建立与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一批依靠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做大做强的企业群。
据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呼市工业企业重大专项专利转化项目32项,转化专利技术59项,实现专利转化的企业32家次,项目产生专利42件。专利转化项目中科技经费投入近3000万元,引导和拉动投资10多亿元。企业创造知识产权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一批知识产权优势明显、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不断涌现。2011年—2015年,全市共新培育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和知识产权优势企业49家,其中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两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家、自治区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企业4家、市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单位37家。全市27.24%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众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科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元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家企业成为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试点企业,在企业内部先行开展《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推行工作,其中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自治区首家也是唯一一家通过国家认证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