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新政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4-21

  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关于加强我省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河南省将改革评价机制,为基层引进、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开启一路“绿灯”。

  《实施意见》共分6个部分,主要包括:改革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加大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激励力度,着力提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积极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提高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服务保障水平。

  一线人才职称评聘走“绿色通道”

  《意见》明确,完善人才评价标准、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健全职称倾斜政策。淡化论文论著要求,提高履行岗位职责实践能力和工作实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

  今后,对在乡镇工作20年以上,符合农业、林业、水利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评审;在农村教学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评聘或考核认定中小学一级教师,可不受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最高等级和岗位数额限制。

  此外,农村教师、基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价标准在城市标准的基础上适当降低要求。对县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的省辖市及以上单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乡镇事业单位引进的县属及以上单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等基层一线急需紧缺人才,实行职称评聘“绿色通道”。

  基层事业单位招聘降低“门槛”

  为有效解决基层事业单位“招人难”,我省将改进公开招聘方式,放宽条件、降低门槛。

  新政规定,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县(市、区)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公开招聘批次规模及招聘时间、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放宽乡镇事业单位急需人才所聘岗位等级。

  今后,河南省将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乡镇事业单位通过特设岗位引进的急需人才,其所聘岗位等级可放宽至专业技术八级以上,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连续满30年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进行聘任。

  收入分配引导各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

  为更好调动基层人才积极性,鼓励他们安心基层工作,该省加大了对基层人才激励保障制度。

  一方面,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将人才收入分配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紧密联系,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我省要推进基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招聘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的基层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倾斜;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进一步向条件艰苦的偏远乡镇和长期在乡镇工作的人员倾斜,保障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合理工资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地区间工资收入差距。

  另一方面,在推荐国家级专家人选和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等表彰奖励工作中,同等条件下,适当向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倾斜。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统筹实施 “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实施专家服务基层行动计划,组织专家服务团到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推广、技术指导、决策咨询、项目合作、联合攻关、人员培训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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