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前出台《台湾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创新支持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台湾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创新,可在创业启动、引进聘用和实习实训等三方面获得支持。创业启动支持分为重点创业项目、优秀创业项目两类,经评审确认后,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创业资金支持。创业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启动、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和改善工作生活条件等。引进聘用支持,支持用人单位自主引进台湾优秀人才。对用人单位支付给新聘台湾人才年薪达到所在设区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倍以上的,由省级人才专项经费按用人单位所支付年薪25%、最高12万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补助,同一人才补助累计不超过5年;对用人单位接收取得台湾硕士以上学历、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及福建认可的高级技师资格的人才就业的,由省级人才工作经费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每人3万元补助;对台湾农商自主引进各类台湾农业人才,由省级人才工作经费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的补助,同一人才补助累计不超过5年。实习实训支持,支持台湾学生到福建参加实习实训。对接收台湾大学生实习实训的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含高校)由省级人才工作经费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的补贴,每人每年补助不超过6个月。用人单位为实习实训人才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台湾优秀人才来闽创业创新可获三大支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