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到企业开展科研工作,但不想放弃原来的事业编制身份和职称职级待遇,现在这样的机会来了。昨日,温州市创新驱动发展研究院(下称创新院)揭牌仪式在温州大学举行,标志着创新院正式运行。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解读,创新院是以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为基础而设立的市政府直属公益服务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人才工作方针政策,搭建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平台,促进企业与高层次人才交流合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创新院核定创新人才专项事业编制100名(含从高层次人才温州大学工作驿站划入50名编制)。创新院采取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由市委人才办、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温州大学等有关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及人才代表组成,院长由温州大学人事处长兼任。
在温州创办企业或全职为温州民营企业服务的高层次人才,都可以申请进入创新院。进入创新院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原为全额或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相关调动程序办理,在院内保留其全额或差额事业编制身份;其他性质的人才,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采取引进的方式,经公示后聘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模式上,实行双聘模式,即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服务合同,创新院与人才签订人事聘用合同,这两份合同期限上一致,一般五年一聘。聘用期满后,对符合聘任条件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贡献、业绩突出的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续聘,由创新院提出,市委人才办审核通过后办理续聘手续。人才的人事档案、岗位聘任、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以及社保办理、住房公积金缴纳等事项由创新院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管理。人才的职称评聘和档案工资调整可参照温州大学同类人员标准执行。人才在聘期内,薪酬福利、“五险一金”等全部由用人企业承担。人才薪酬待遇分两部分,一部分由用人企业自行发放,另一部分由用人企业划入创新院,由创新院代发。
设立创新院,并制定管理办法,可以让科研人才放手市场,放权松绑,让高端人才在温工作实现“名利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