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6-06

  我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业态 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近日获得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通过,《实施意见》以增加金融有效供给为主线,在深化投融资机制体制改革方面持续发力,着力拓展金融产业链助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巩固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实施意见》深入分析东莞金融发展基础、短板及潜力的基础上,以“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为原则,提出了“六支持”、“六推动”、“四强化”共 16 方面重大举措。

  “六支持”,着力向外界传递东莞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重点和支持措施。具体包括:支持设立法人类新兴金融组织,鼓励在莞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及管理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法人类新兴金融机构。“六推动”,着力鼓励新兴金融业态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中壮大。具体包括: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服务扩大有效投资,统筹安排、逐步扩大、灵活使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四强化”则着力为新兴金融业态在莞集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六支持”包括:启动 200 亿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资基金;发起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母基金,形成总规模超过50 亿元的产业投资基金体系;积极争取广东省粤莞创新科技投资母基金落户。

  “六推动”包括:推动产业并购基金服务“倍增计划”实施,发起设立规模50 亿元产业并购母基金;融资租赁企业当年新发生业务对比上年度增长50%以上的,按其新增业务量的0.5%给予最高200 万元奖励。

  “四强化”包括,强化新兴金融业态集聚区建设,高标准推动松山湖基金小镇、龙湾梧桐资本小镇、众创金融街等新兴金融业态集聚示范区建设。

  在充分参考广州、深圳、佛山等城市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了至 2020 年的总体目标,一是金融业增加值占GDP 比重达到8%以上。2016 年,东莞金融业增加值为441.6 亿元,GDP 中的占比提升至 6.47%,在全省地级市当中仅次于珠海。随着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有望保持在16%以上,2020 年比重可提升至8%以上。二是将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30%以上,据不完全统计,2016 年东莞直接融资比重约为15%,未来几年将实现社会直接融资比重的翻倍。三是进一步提高基金业发展的目标,提出经登记备案各类基金主体增至1000 家以上,各类投资基金总规模超3000 亿元。四是将全市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提升至8%,合同余额提升至超200 亿。五是新增新型供应链金融的目标。

  2020 年的总体目标,金融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达到8%以上,2016 年东莞金融业增加值为441.6 亿元,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率有望保持在16%以上;直接融资比重提升至30%以上,2016 年东莞直接融资比重约为15%,经登记备案各类基金主体增至1000 家以上,各类投资基金总规模超 3000 亿元。全市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提升至8%,合同余额提升至超200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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