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人才新政十类人才可直接核准入户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7-11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正式实施,十类人才可直接核准入户。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新政实施首日,各类型人才反响热烈,全市共有369人进行了网上申报。其中:全日制专科以上的高学历型人才占总申请人数的74%,高达272人;高技能型人才申请56人。此外,人才引进新增的渠道中,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非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分别有28人和9人提交申请。

  据了解,《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实施后,在珠海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留学回国人员,技能人才、大学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等10类企业人才可直接核准引进落户珠海,除拓宽了珠海引才渠道外,在办理引进申请手续上也做了较大的调整和简化。一是新增网上申报和办理状态查询。申请人足不出户就可登陆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提出申请。网上服务平台上,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一目了然,且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服务平台个人申报的 “业务状态”栏随时查询办理进度。二是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理权限下放全市各区,增加了办事网点,更加方便企业和人才就近办事。三是减少窗口递交资料次数。申请人对照《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2017版)》,只需提供对应的申报材料,通过网上预审后,基本上只需到经办机构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原件一次,经核对若无特殊情况,最快的可在当天办结人才引进手续。

  下列10类人才可直接核准引进

  1.省级以上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的入选者,且符合各类人才计划对应的年龄条件;

  3.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国内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或者中级以上职称后,到国(境)外高等院校进修、做访问学者1年以上,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在某些领域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人员;

  4.获得珠海市政府部门奖励荣誉的各类人员;

  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派遣计划的国内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6.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7.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8.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及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

  9.取得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属于市职业工种限制目录范围的除外)或属于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范围内的中级以上技能人才,且从事的工作或本人具有的职业技能应与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岗位相匹配;

  10.在国家、广东省、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前三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第一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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