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办法及计划范例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8-11

  天津海奥浦劳务服务:人才引进、积分落户、居住证积分落户、学历提升、资格证考试、社保代办、专利转让。

  大学人才引进办法及进人计划范例

  为加快学校高水平教学型大学建设步伐,加大“人才强校”战略实施力度,确保学科专业建设及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与水平,经学校研究决定,20xx年人才招聘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引进人才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从海外和全国重点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引进人才必须符合学校岗位设置规划,符合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建立优秀教学团队和科研团队,同时愿意长期为学校服务,身体健康。

  二、人才引进对象

  1。30周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前期学历普通本科);

  2。40周岁以下的博士研究生、博士后;

  3。45周岁以下的主持过国家级项目、有一定影响的学科带头人、40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和35周岁以下骨干教师。引进人才的年龄以20xx年3月1日为计算时间节点,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人才引进待遇

  1。引进的国家级或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2。a类博士研究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二者:

  ①毕业于中科院、社科院、“985”高校或排名前三的专业类院校的优势学科,海外优秀博士;

  ②博士本人是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前两名完成者;

  ③文科博士在本学科一类期刊发表论文1篇以上;理工科博士在本学科sci一区发表论文1篇或在二区发表论文2篇;或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级别优秀博士论文;

  ④经学校审定认为是我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专业人才。)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5万元,理工科10万元;

  (2)提供15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可优先选购校内房源;

  (3)配偶工作按照安徽省有关政策、学校有关规定和工作协议办理。特别优秀者待遇面议。

  3。其它博士研究生

  (1)提供科研启动费:文科3万元,理工科5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购房补贴,按服务期限分年度发放。

  4。引进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

  (1)如果具有讲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副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副教授津补贴待遇;

  (2)如果已具有副教授职称并且受聘后工作一年以上,学校内聘为教授职称,聘期三年,聘期内享受校内教授津补贴待遇。

  5。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教授职称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校再发给40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引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学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除享受以上待遇外,学院另发给20000元的引进人才补贴(按服务期分年度发放)。

  6。对于夫妻双方都为我校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且属急需引进的人才,住房补贴在一方的基础上再上浮30%给予补助。为解决配偶安置等原因接收的非学校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急需的硕士、博士,其待遇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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