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逾10万户企业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0-06-24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税务局发布《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的通知》。《通知》显示,2019年,深圳共有10.6773万户企业被评为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包括科技行业、医药行业及先进制造行业等。

  目前,深圳企业的纳税信用评价主要采取年度评价指标得分和直接判级两种方式。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主要分为A、B、M、C、D五级。按照相关标准,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M级纳税信用为新设立企业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且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近年来,为进一步规范纳税信用管理,促进深圳市纳税人诚信经营,提高纳税遵从度,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圳税务部门不断强化纳税信用管理,遵循客观公正、标准统一、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原则,以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持续提高纳税信用管理质量和水平。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不同信用级别的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于信用评级较高的守信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便利的税收服务。对于失信企业,税务部门将采取惩戒措施,并推进税收信用失信修复机制,引导企业“知错立改”,协助企业完善相关财务税收管理,帮助企业提高防范税收风险意识。

  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了解到,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可以享受到更便利的税收服务:对信用评级为A级的守信企业放宽发票供应限量、对连续3年被评为A级的企业还可以享受由税务机关提供的办税“绿色通道”以及“税收白名单”“退税审核加速”“容缺服务”等一系列个性化服务。

  对生产经营困难、纳税信用良好且吸纳就业重点行业企业、创业就业重点群体,积极研究针对性、操作性强的税收帮扶措施,推动纳入地方政府的统筹安排中,帮助其实现更好发展。对符合条件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社保费的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落实延期缴纳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出口退(免)税。进一步拓展“银税互动”,推动相关合作银行机构上线以社保费数据为核心的自然人“银税互动”信贷产品。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