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允许深圳科技企业在公司股权结构中实行“同股不同权”,这意味着科技企业创始股东的权益将得到更好保障,有望吸引更多人才到深圳创业。
率先确立“同股不同权”制度,这是深圳大胆探索、敢为人先的一个缩影。40年来,这座带有改革基因的城市,诞生了许多先行先试的“深圳创造”。
找香港企业出钱合作建房、利润双方分成,1980年,刚刚成立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提出了这个解决建房资金紧张的“擦边球”办法。不久后,中国内地第一个商品房小区——“东湖丽苑”开工建设。
围绕土地使用权,更深入的改革也从深圳开始。“525万一次,525万两次,525万三次。”1987年12月1日,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重重敲下——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公司以超出底价300多万元的价格竞拍到深圳水库旁边的一处地块。土地拍卖在深圳成功破冰的第二年,经过修改的法律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转让。
工程招标制、住宅商品化、打破“大锅饭”工资制度、率先进行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企业创办银行……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探索从这里起步,打破重重禁锢,深圳诞生了近千个“国内第一”。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之初,“三来一补”产业是这座年轻城市飞速发展的引擎。然而,随着国内外市场变化,这样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渐遇到瓶颈,深圳开始“腾笼换鸟”,主导产业转向技术密集型。
2008年,深圳成为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自主创新成为深圳发展的主导战略。2014年,深圳获批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我国首个以整个城市为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更多的“第一”在这里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