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的行动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从推进重大项目和平台建设、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推进穗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六个方面提出了66条具体措施。
关键词
重大平台
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保险机构在南沙区设立经营机构;推动在南沙区设立港澳保险服务中心,为在内地工作或居住并持有港澳保单的港澳居民提供人身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售后服务。
支持港澳金融机构参与广州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依托广州市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合作平台,推动广州绿色金融创新经验向粤港澳大湾区复制推广,也鼓励更多在穗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
关键词
跨境贸易
支持穗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纳入人民币海外基金业务统计,募集内地、港澳地区及海外机构和个人的人民币资金,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投融资服务,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广州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境外投资。支持研究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合格境内投资企业(QDIE)试点工作,争取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开展QDLP/QDIE试点。允许港澳机构投资者通过QFLP参与投资在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