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广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稿)》(简称“草案修改稿”),“无事不扰”、创新“容错”、人才发展、区域协同等一系列新举措的出台,标志着作为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4个特大城市之一,广州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地方立法上迈出坚实一步。
“无事不扰”:提升市场主体的切身感受
在制度设计上,草案修改稿聚焦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在开办企业、工程审批、用水用气用电用网、融资、注销等环节深化改革,真正做到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
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实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取”模式,在经济功能区试行商事登记确认制,缩减企业开办环节和时限;制定“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清单,探索“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以清税承诺制度推动实现企业注销一次办结,提升企业开办、注销的便利度。
在监督市场主体方面,草案修改稿践行“无事不扰”的监管理念,全面推行信用监管、综合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的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建立免予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制度,减少行政行为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