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北京市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为农业技术人员量身定制清晰的职称评价标准,提出了职称评审代表作清单,增设了正高级职称,完善了评价专业,开通了新型农业人才的职称评价渠道。通过改革,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支持农业人才将论文写在京郊大地上,把成果用在三农建设中。
据了解,农业系列是职称系列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各级农业技术推广站、种子站、研究所、涉农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一线的农业人才进行评价,是农业人才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目前,北京市每年有4000余人申报农业领域职称评价,涉及农学、园艺、畜牧、兽医、农业技术信息化等专业领域。
率先实行农业人才分类评价和代表作评审
《实施办法》将农业人才分为技术研发型和推广应用型两类,按照“干什么、评什么”,分层、分类制定评价标准条件。对农业技术研发人员,重点评价其在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等研发、农业科研方面的能力和业绩,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人员,重点评价其在技术创新、技术推广、技术指导、成果转化、农民培训以及增收致富等服务“三农”方面取得的实际业绩。
在职称评审时,农业人才可自主选择获奖成果、标准规范、论文著作、专利成果、项目立项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技术研究报告、软课题研究报告、农民培训教材教案等最能体现自己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提交答辩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