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新时期深圳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突出把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的统筹考虑,提出了18项具体举措,推进落实产业工人思想引领、建功立业、素质提升、地位提高、队伍壮大等改革措施。
《实施方案》突出把产业工人人才纳入党管人才总盘子统筹考虑。提出要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深圳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范畴,把产业工人中的高技能人才放到与其他各类人才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打基础、管长远的产业工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同时,也明确提出要结合深圳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项目,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创新引进高技能人才政策。
根据调研,深圳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的核心诉求主要集中在如何共享企业发展成果、薪资待遇获得合理增长,如何在城市中有效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技能提升两方面。对此,《实施方案》提出切实维护产业工人合法权益、推动产业工人实现劳有厚得、努力保障产业工人发展权利等三大举措,突出产业工人权益保障。其中,在劳有厚得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建立产业工人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机制,落实工资平等协商机制,创新技能导向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