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支持中小微企业“20条”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23-02-07

  2月6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及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四个方面,提出了20项具体举措,为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添柴加薪”。

  针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若干措施》明确,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

  同时,深圳将加快建设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以“20+8”产业集群及20大先进制造业园区为指引,建设一批质量优、价格低、品类全的优质产业空间,通过“总成本+微利”的方式,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进行分割销售,降低企业用房成本。

  为了缓解企业现金流困境,《若干措施》提出对小微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对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疫情影响暂时遇困的小微企业贷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借款人按市场化原则共同协商延期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深圳还将建立中小微企业随意抽贷、压贷、断贷协调机制,保障中小微企业持续经营。

  在有效扩大市场需求方面,《若干措施》提出,鼓励各区发放多种形式消费补贴及组织各类消费活动,持续推动消费复苏;采取针对性措施,支持中小微文旅体企业恢复发展;帮助企业及产品开拓国内外市场,充分发挥协会、联盟作用,市区联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参加有针对性的展销会、观摩会等,点对点开展供需对接。

  当下,数字化转型已经成为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对此,《若干措施》提到,将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转型。并且,深圳将遴选一批优质平台商,每年对其助力中小企业上云上平台的任务完成情况分别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助,推动10万家以上中小企业深度上云上平台。

  除此之外,《若干措施》还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激发创新活力等方面,制定了相关支持举措。包括建立风险对冲机制,吸引股份合作公司富余资金进入风投创投领域,丰富优质中小企业融资来源;推动辖内银行机构用好用足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建立“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专家服务团,推动更多企业登陆境内外资本市场等。

  深圳将市区联动深入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四个一”行动,每月动员一批、受理一批、审核一批、入库一批,2023年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10批以上,入库企业2万家以上,持续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规模。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1.3万家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0家以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00家以上。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23年期间产生的利息,贴息支持比例提高30个百分点,最高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80%予以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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