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组织部负责人就《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最近,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日前,省委组织部负责人接受採访,就《实施意见》的制定、落实等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本次《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今年2月,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明确了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实现路径。习近平总书记专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加大改革落实工作力度,把中央《意见》落到实处。中央《意见》的出台和总书记重要指示,是我们党立足当前、放眼世界、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又一裡程碑,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福建省委、省政府歷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先后于2004年、2010年组织召开了两次全省人才工作会议,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等一系列重大人才政策文件,人才工作投入不断加大,人才在区域发展中的战略性作用不断凸显,人才资源开发成效显着,为我省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但同时,与其他沿海发达省份相比,我省人才队伍总量偏小,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创新创造创业能力不足,人才吸引力、竞争力不强,高端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稀缺,已成为制约我省发展的突出瓶颈之一。
中央《意见》印发后,省委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对研究制定我省实施意见进行了部署。根据省委部署,今年4月,省委组织部牵头抽调省人社厅、经信委、卫计委、科技厅、教育厅等10多个单位人员组成起草小组,负责省委《实施意见》具体起草工作。起草小组经过几次上下互动调研,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吸收包括人才工作部门、人才使用主体、人才工作对象、人才研究专家学者在内的各方面意见建议,反復论証修改。文稿成形后,先后提请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常委会审议。
《实施意见》的制定出台,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的重大举措,有利于推动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深度结合,推进建设规模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不断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有力应对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随着《实施意见》的深入落实,必将充分激发和调动人才创新创造创业积极性,更好地集聚各方面优秀人才,为支撑“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建设形成新的政策优势和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问: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是匯聚天下英才、支撑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请介绍一下此次《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答:总体思路上,省委《实施意见》以落实中央《意见》为主线,贯彻全国科技“叁会”和省委九届十六次全会精神,与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相衔接,力求在编制管理,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我们注意坚持以下塬则:一是把握规律性。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鬆绑。二是加强统筹谋划。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涉及人事、编制、科技、教育、卫生、财政、金融、住房、外事、出入境等方方面面,我们注重系统谋划、协同发力,提出务实举措。叁是突出问题导向。以问题为导向,关注发展所需、社会所盼、人才所求,立足福建实际,聚焦人才发展关键环节,破解重点难点问题,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四是力求突破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问题很多,我们注意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对改革中的关键任务进行重点攻坚、逐个突破。
主要内容上,《实施意见》共11个部分、36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第二部分是推进人才管理体制改革﹔第叁部分是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第四部分是改进人才培养支持﹔第五部分是改革人才评价制度﹔第六部分是促进人才顺畅流动﹔第七部分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第八部分是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第九部分是提升人才服务水平﹔第十部分是健全人才发展保障机制﹔第十一部分是切实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