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09-21

  基层工作人员看过来,属于你们的“大礼包”来了。今(18)日,记者了解到,重庆市人力社保局等8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此次主要实施于万州、黔江、武隆、开州、城口、丰都、垫江、忠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石柱、秀山、酉阳、彭水16个区县。

  “绿色通道” :硕士到乡镇工作满1年可定中级职称

  根据《意见》,我市将提高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履行岗位职责的实践能力、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或作出重要贡献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可破格晋升职称等级。”《意见》明确,论文、科研、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再是唯一评价标准,工作总结、文案教案、病历、技术推广总结、工程项目方案、文化项目方案、专利成果等体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水平成为重要考核标准。

  此外,凡是到乡镇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或直接考核确定中、初级职称,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中,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满1年可考核确定中级职称;本科毕业生可享受满5年可直接考核确定中级职称;专科毕业生可享受满2年可考核确定助理级职称。

  门槛放低: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学历放宽至中专

  《意见》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和艰苦偏远地区,对基层事业单位技术人员招聘可放宽限制降低准入门槛。乡镇事业单位招聘的学历条件最低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但不得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参加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此外,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凡是满足工作需要的相关专业应一并纳入。除对专业、基层工作经历和年龄条件有特定要求外,应根据实际情况放宽限制。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招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对放宽条件招聘、考核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应保障其基本利益,可视情况在招聘简章、聘用合同中约定3至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限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动态聘用:打破专技人员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现状

  《意见》明确,将建立竞争择优的岗位动态聘用机制,打破专业技术人员一聘定终身、能上不能下的现状。

  设置基层定向使用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项用于聘用在单列比例内取得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任职资格的定向培养全科教师、全科医生及农业、文化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

  定向岗位人员与其他通用性岗位聘用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期一般为3年。聘用期间离职人员需转评同级别通用性任职资格或重新申报相应等级通用性任职资格,重新确定岗位等级,晋升上一级岗位时其原基层定向使用岗位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合理使用特设岗位,乡镇基层事业单位从市属、区县属事业单位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可按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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