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高精尖优”人才 助力沈阳振兴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7-10-30

  日前,沈阳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沈阳人才新政24条”),针对以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不活、高层次人才短缺、人才创新创造能力不足等问题进行政策补充。

  为把沈阳建设成为引领实现东北振兴发展的中心城市和东北亚地区重要的国际中心城市提供人才支撑,结合沈阳市实际,本次发布的“沈阳人才新政24条”内容包括深入实施“盛京优才英才”集聚培育计划、切实加大人才创新创业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人才体制机制创新、建立优质人才服务保障体系等四个部分。

  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发布的“沈阳人才新政24条”,在注重创新、注重服务、注重人才生态的营造等方面有所突破。以其惠及面广、突破性大、真诚度高,真正做到对识才用才爱才聚才,以最大的诚意,把沈阳打造成人才向往的创新创业之都。

  全力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

  城市的未来在青年,青年强则城市强。吸引和留住青年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是人才竞争的重中之重。

  据了解,本次发布的“沈阳人才新政24条”中提出,将全力实施大学生留沈倍增工程,即在未来五年,吸引储备70万名大学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对此,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把沈阳打造成青年之城、梦想之城。

  在沈阳工作并落户的高校毕业生,将享受到零门槛落户;低成本安居;以及全方位服务等全链条的补贴福利和政策支持。

  在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政策中,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对新落户并在沈阳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沈阳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6万元、3万元和1万元购房补贴。首次在沈阳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和创业的本科毕业生,在沈阳市无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分别按每月800元、400元和200元标准,给予最多3年租房补贴。

  新政中还鼓励企业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由沈阳市财政补贴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见习补贴和一次性用工补贴。针对大学生创业,也可享受相应补贴。此外,沈阳市每年还将统筹开发1000个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用于吸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全面解决人才面临的“后顾之忧”

  高精尖优人才和中青年科技英才是一个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如何引进这些高层次人才来沈兴业发展?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将加大高端人才引进投入力度和创新创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并实施中青年科技英才培养工程。

  据悉,未来五年,沈阳将计划培养2000名中青年科技人才,对顶尖、杰出人才分别给予500万元、250万元资金奖励;对青年拔尖人才给予30万元资金奖励。

  对于人才比较关心的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问题。沈阳市人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促进人才安居兴业,沈阳市多措并举全面解决人才面临的“后顾之忧”。

  在服务人才方面,沈阳市将多措并举促进人才安居兴业,对引进的顶尖人才实行“一人一议”解决住房问题,杰出人才和创业型领军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购房补贴。

  同时,发挥教育资源优势,优化人才子女入学。对引进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子女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可在全市范围内自主选择就读。引进的拔尖人才和高级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根据人才意愿和实际情况,就近统筹安排。

  沈阳市还将人才医疗保健、配偶随迁等作为重要服务内容,在省、市属三甲医院开通高层次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享受优先诊疗服务。对引进的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配偶优先解决安置工作岗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配偶由有关部门优先推荐工作岗位。

  此外,构建一体化人才综合服务平台,设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加强部门服务的联动和协同,构建人才办事“一站式”服务模式,建立高层次人才信息库,为高层次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融资对接、业务办理等个性化服务。并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盛京人才卡”,人才凭卡可优先办理出入境、落户、社保、子女入学、就医等业务。真正让人才能够舒心生活、安心工作、潜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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