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为了优化南宁市人才集聚环境,有效解决人才居住问题,南宁市加快了规范人才公寓管理相关法规的出台步伐。什么样的人算人才?入住人才公寓需符合哪些条件?人才公寓该如何管理?就这些问题,住房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0日
高层人才和普通创业者均可入住
《办法》所称的人才公寓,是指用于安置本市引进(或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在本市工作创业的除高层次人才以外的其他人才(以下简称其他人才)的政策性租赁周转住房。人才公寓的管理实行“政府主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高层人才应当如何界定?《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必须是由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除高层次以外的其他人才,一般指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位(国外学历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通过)的人才,或取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无论是高层次还是其他人才,都必须属于无房户家庭(南宁城区范围),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房也不能申请,并且未承租保障性住房,以及未享受过南宁市人才安家费补贴等条件。
高层次人才申请公寓由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受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及配租审核,视房源状况给予高层次人才安排住房。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用人单位、人才三方共同签订租赁合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并说明理由。其他人才申请租赁人才公寓,参照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程序和规则给予其他人才安排住房,南宁市住房保障部门和申请人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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