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年再出重大人才政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9-27

  近日,中共福建省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福建省继2010年制定《福建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3年出台《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之后,又一标志性重大人才政策文件。《实施意见》在起草过程中着重注意把握规律性、加强统筹谋划、突出问题导向、力求突破创新。

  非公经济是福建的鲜明特色。为创新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组建相应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加大对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培训的投入力度,探索建立非公企业人才特派员制度等具体措施,进一步挖掘调动非公经济人才创新创业积极性。

  闽台交流是福建的突出优势。《实施意见》专门对深化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进行了部署,提出打造一批在闽台资企业人才高地,实施一批对台人才智力交流项目,支持闽台两地互设人力资源机构,积极做好台湾人才在闽就业执业、生活保障的各类服务,探索建设台湾社区,鼓励台湾居民参与社区管理事务。

  在人才工作各个关键环节上,《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创新点。例如,在管理体制上,实行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探索建立公益性人才科技资本综合运营平台。培养引进上,对能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通过“一事一议”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成长性好和业绩突出的团队项目,根据实际需求给予滚动支持或追加资助。评价使用上,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自主开展职称评审、自主发放证书。分配激励上,《实施意见》提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归属成果完成人及团队的比例不低于70%,试点国有科技创新企业对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期权激励。服务保障上,来闽台湾人才及其家属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研究制定福建省人才工作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等法律法规等。

  当前,福建正处于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同时,与其他沿海发达省份相比,福建省人才队伍总量偏小,人才队伍结构有待优化,创新创业创造能力不足,人才吸引力、竞争力不强的问题。高端人才特别是领军人才稀缺,已成为制约福建在应对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推动科学跨越发展的突出“瓶颈”之一。

  “《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具体省情,着眼于深化改革,提出一系列创新型政策,既有较浓‘闽味’,又有强烈‘新意’。”福建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杨国豪认为,《实施意见》的发布,对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优化福建省人才生态,增强福建区域人才竞争力将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福建省委《实施意见》以落实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主线,力求在编制管理,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分配激励、服务保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 在线咨询

  • 免费热线

  •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