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在工作中注重财政农发资金的导向作用,用项目资金引导全市农业产业化新型经营主体间的利益有机联结。
一是引导农业产业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区域主导产业,进行种养结合、粮经饲结合、种养加一体化布局,积极发展有机绿色循环农业,推动科技、人文要素融入农业,提升农业的产业链价值。
二是引导产业化经营主体间互助服务,支持龙头企业将农资供应、技术培训、生产服务、贷款担保与产品订单相结合,全方位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适度规模经营水平。
三是引导主体间的股份合作,支持农业产业化主体间成员相互入股,组建新主体,实现深度融合发展。支持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林权、设施设备等入股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采取“保底收入+股份分红”的方式获得收益。
四是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间通过产业切入的方式,成员间、成员与农户间的共赢合作,支持创新利益、产业链接模式,支持长期稳定合作,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责任共同体、经济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将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与龙头企业带动能力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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