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获悉,石家庄市出台《关于加快通用航空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将石家庄通航产业园打造成为国家通用航空产业集聚示范区和河北省通用航空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该市将设立总体规模不低于50亿元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基金,为通用航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重大项目提供资金支持。
■一期航空产业发展基金不低于10亿
该《意见》明确,将对落户示范区和基地的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确定支持政策,并积极申请国家和省发展通用航空业的激励政策。同时设立石家庄市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基金,以政府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基金总体规模不低于50亿元。其中,一期基金规模不低于10亿元。
此外,石家庄市还将对从事支线运营、通勤飞行和公务机运输企业,在购机阶段提供融资、贷款、贴息等金融扶植政策,并在运营起步阶段前三年,视该市空域利用情况、对通用航空产业带动情况以及企业运营情况,提供一定额度的每小时飞行补贴,帮助企业在培育市场阶段减少亏损。
■政府每年出资200万购买通航服务
石家庄市提出,大力发展农林牧渔、社会事业、应急救援、教育培训、低空旅游、商务通勤、资源勘查、气象探测等多种形式的通航运营业务,实现通用航空运营集群发展。为此,石家庄市财政将每年安排200万资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以公益性通航作业促进通航运营服务企业的组建,撬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
■投资人成果落地可获500万元奖励
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方面,石家庄市鼓励航空装备骨干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对新认定(建成)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5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同时,石家庄市规定,通用航空产业化项目建设的高新技术成果持有人和产业化项目投资人,经评审认定,可获50万元至500万元的高新技术成果落地奖励。
为加大飞行、机务、空管、航空制造工程、航空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制造、飞行器设计等航空类紧缺型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石家庄市对高层次人才或团队来石家庄实施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的,经评审认定给予100万元至300万元的研发经费补助。对掌握国际领先技术、生成重大项目带动通用航空产业发展的,经评审认定给予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项目支持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