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此次《入户新政》要求,经本市组织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招调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准予迁入。
属于珠海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人才,根据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引进后,准予迁入。
横琴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人才,不能依据前款规定迁入的,横琴新区管理机构可以根据横琴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与珠海此前的入户政策相比,《入户新政》优化了人才入户政策,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那么,究竟哪些人可以走人才入户呢?依据珠海市户口迁移管理实施办法,以下十类人可以直接入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