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动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4-27

  作为深圳人才计划的重要项目,“鹏城学者计划”为引进和培育学术领军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新修订的《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将每个实施周期的特聘教授数量增至60名,岗位资助标准提高50%。《实施办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昨天从新一期政府公报了解到的。

  每个实施周期特聘教授数量增至60个

  我市从2007年起实施《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10年来,全市高校累计评审聘任了7批次共150名特聘教授,“鹏城学者计划”已逐步成为我市人才计划的重要项目。

  为进一步适应我市高等教育发展,《实施办法》调整了“鹏城学者”岗位分类,将长期特聘教授、短期特聘教授岗位调整为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两类。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聘期均为3年,同时根据柔性引才需要,允许讲座教授在聘期内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

  “鹏城学者计划”每个实施周期为3年,《实施办法》扩大了“鹏城学者”的规模,将每个周期内的特聘教授岗位从30个增加到60个,讲座教授岗位为60个。

  “鹏城学者”岗位资助标准提高50%

  为更大力度地引才、育才、用才,我市还提高了财政资助力度,将“鹏城学者”岗位资助标准提高了50%:普通高校特聘教授岗位资助标准从每年30万元提高到45万元,高职院校特聘教授岗位资助标准从每年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普通高校讲座教授岗位资助标准从每月3.5万元提高到5万元,高职院校讲座教授岗位资助标准从每月2.5万元提高到4万元。岗位资助主要用于“鹏城学者”岗位津贴、科研项目经费等。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同时享受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实施办法》同时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为聘任的“鹏城学者”提供组建创新团队的必要条件及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为海外讲座教授提供商业保险待遇。高等学校原则上应当为特聘教授提供配套科研经费,其中,人文社科不低于50万元,理、工、医等其他学科不低于150万元,所需经费从学校部门预算中调剂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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