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468名优秀人才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8-05-04

  2018年济南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人才公告对外发布,当地市属及县区属事业单位共计划引进优秀人才468名,以进一步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此次引才,济南市明确了多项报名资格,其中包括,博士研究生须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须30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须26周岁以下(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体育、艺术类特长生)。

  据了解,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市、县区统一安排使用,将先安排到乡镇(街道)或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2年,试用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和单位意见,可结束挂职返回聘用单位工作,也可继续挂职,对挂职期满1年、考核优秀的,根据事业单位领导职位空缺情况,可安排担任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务。对挂职期满2年、考核优秀的,可按照有关政策调任到公务员岗位;引进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工作。

  在待遇方面,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引进到科研单位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同级财政部门3年内予以补贴,标准为每年2万元;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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