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才安居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布,明确顶尖人才在珠海购房可享受600万元补贴,而如果以免租入住的方式,只需连续工作满8年即可获赠200平以内的住房。
一、安居方式及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人才安居采取实物配置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实物配置包括出售和出租两种,具体采取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公共租赁住房等形式。货币补贴包括住房补贴、租房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
人才安居的适应对象除单身以外,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都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住房实物配置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就高从优”的原则,由层次较高的一方作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不重复享受。夫妻双方都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申请住房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过程中可以以个人为单位,按照各自符合的标准申请。
二、顶尖人才安居标准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珠海市购买住房的顶尖人才,可享受600万元住房补贴,或免租入住200平米左右的住房。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8年,可获赠所住住房。有突出贡献的可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落实安居工作。
三、一类人才的安居标准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一类人才,面积为不超过160平方米,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拥有100%使用权,公有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自购房之日起,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仍符合条件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申请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20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可免租入住不超过160平方米的住房。申请租金补贴的,补贴金额标准为每月4500元。
四、二类人才的安居标准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二类人才,面积为不超过120平方米,申请人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拥有100%使用权,公有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自购房之日起,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后,仍符合条件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申请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4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可免租入住不超过120平方米的住房。申请租金补贴的,补贴金额标准为每月3500元。
五、三类人才的安居标准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为不超过100平方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拥有100%使用权,公有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自购房之日起,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后,仍符合条件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申请住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10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可免租入住不超过100平方米的住房。申请租金补贴的,补贴金额标准为每月2500元。
六、四类人才的安居标准
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面积为不超过90平方米,人才持有房屋所有权70%份额、公有产权人持房屋所有权30%份额,自购房之日起在珠海市连续工作满10年后,仍符合条件的,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申请住房补贴的,企业新引进的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补贴标准为35万元;企业新引进的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补贴标准为25万元;企业新引进的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补贴标准为20万元。申请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公寓不超过90平方米,租金按市场租金标准的70%收取。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按照《珠海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租金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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