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自贸区沈阳片区将实行更加开放的永久居留政策。以“人才绿卡”制度为基础,探索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建立“盛京人才卡”制度,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为标准,重点为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企业也将试行投资项目承诺制,建立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
沈阳市政协委员倪庆东就今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创新案例、服务贸易等方面接受了本报采访。
倪庆东介绍,《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建设促进办法》已经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探索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便捷服务
在科技创新和人才保障方面,沈阳自贸区将建设科学技术转移、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成果转化等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立合理的科研激励制度。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市场定价机制,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可以按70%及以上比例向发明人和转移转化人员进行奖励。
将提高境内外人员出入境、外籍人员签证和居留、就业许可、驾照申领等事项办理的便利化程度。完善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就业创业政策,探索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方面,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
实行更加开放的永久居留政策。以“人才绿卡”制度为基础,探索开展技术移民制度试点。建立“盛京人才卡”制度,以《沈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为标准,重点为高层次人才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高层次人才、团队创办或者领办具有重大经济社会效益的创新创业项目,优先给予投融资便利、财政资助等方面的支持。
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建立先建后验模式
自贸区将实行多规合一管理制度,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整合、简化投资项目报建手续,建立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在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方面,沈阳自贸试验区将实行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项目(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实行备案制。同时放宽外资准入,扩大开放先进装备制造、金融、科技、物流等领域,降低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允许境外投资者自由转移其合法投资收益。
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逐步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开展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转口贸易、离岸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贸易。
自贸区力争率先
取消“开户许可证”
在金融创新与风险监控方面,沈阳自贸试验区将探索简化金融机构准入管理,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区内发展。规划和建设“金融岛”,实现金融资源集聚。沈阳自贸试验区规划涵盖“一小镇、两中心、三基地”的“金融岛”目前已落户380家金融类企业,涵盖了金融业主要业态,16家外资融资租赁企业已完成备案运营,全省已获得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试点申请批复的7家企业中有6家来自沈阳片区。
协调省银保监局进一步简化沈阳片区金融机构审批。协调人民银行沈阳分行为沈阳片区所有银行开通“沈阳片区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并在沈阳片区率先取消“开户许可证”。
还将重点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力争新增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20家,新增外资备案企业10家,实现业务投放本金20亿元。
今年1月起
新办企业免费刻章
倪庆东介绍,沈阳自贸区将深化“放管服”改革。2019年1月开设“新办企业服务专区”和“一证零表”窗口,实现免费刻章,编制政务服务事项需求侧索引,推出进口非特、融资租赁、进出口贸易等重点行业政务审批办事指南等。
沈阳自贸区将建设三个平台。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开展智慧监管、动态监管、完善社会监督,依托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形成企业数字化画像和风险预警。6月底前,建设金融在线服务平台,实现银企对接、信息共享;上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还将开通两个窗口。3月底前开通政策兑现单一窗口,实现沈阳片区4大政策(融资租赁、金融服务、装备制造、科技创新)一窗兑现,按月兑现。12月底前,建设完成出入境人员综合服务单一窗口涉外综合咨询服务中心、口岸疫情防控指挥中心、分析平台。
2019年力争形成
50项以上创新案例
沈阳自贸区首批20项重点课题已形成研究成果。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已形成两批共39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案例。其中,取消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审核改革、“集报集缴”改革试点等14项创新案例已在全省复制推广,12项制度创新成果供全省借鉴,5项报商务部拟在全国复制推广。
今年沈阳自贸区将围绕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金融服务创新、政府职能转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聚焦国资国企改革和东北亚开放合作等差异化试验任务。力争形成50项以上创新案例,20项以上在全省复制推广,2-3项在全国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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