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一档政府的在线问政栏目里,有一个问题,引起了小编的注意。有网友问“青岛人才引进,户口可以落到租住的房子上吗?”
想必大家犹记得,在2018年初的时候,青岛市政府曾出台消息,提出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落户条件,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加快取消购房面积、就业年限、投资纳税、积分制等落户条件的政策。同时,兄弟城市济南也明确提出了租房落户的条件的,“在本区域内同时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且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满2年的,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区域落户”。
回到上面网友的问题,“人才引进,户口可以落到租住的房子上吗?”青岛市人社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处长刘大雄明确给出了答复,“人才引进不可以落户到租赁的房子上。根据户籍制度文件要求,符合青岛市人才引进条件的,本人可依次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工作单位集体户、市或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过去的大半年里,人才引进、购房落户、积分落户等具体政策相继出台并被实施。然而,在这些被实施的新政里,租房落户具体办理条件、办理材料以及办理程序也没有被提及。所以,到目前为止,在青岛,租房落户并不可行,可供落户的依然是固定住所(也就是所购买的房屋)、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市区集体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