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获十年住房补贴 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3-11

  高层次人才是推动厦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厦门向来关注高层次人才在厦住房问题,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商品房、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等一系列住房政策。本期专栏将解读厦门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相关政策。您也可关注厦门市人社局微信订阅号“厦门人社”(微信号xmrenshe),获取更多人社政策解读资讯。

  问: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方式包括哪些?

  答:2016年1月,厦门印发实施《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采取货币化补贴方式给予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补贴方式包括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两种。购房补贴是指人才以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义在本市购买持有商品房后,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租房补贴是指人才在本市租用住房时,市、区(园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货币化补贴。

  问: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高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人才,补贴标准如下:

  A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10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5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

  B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8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80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4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24万元。

  C类人才:购房补贴每人每年3.5万元,最长发放期限10年,累计不超过35万元;租房补贴每人每月3000元,最长发放期限5年,累计不超过18万元。

  问:哪些单位能适用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

  答:本市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能适用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本市企业单位是指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企业。本市事业单位是指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

  问:哪些人才可以申请享受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答:2015年12月1日起,按规定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从厦门市外新引进到厦门辖区范围内办理商事登记、税务登记并纳税的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含留学人员和柔性引进人员),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经用人单位同意后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

  问:符合什么条件的人才可以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

  答:申请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的人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认定标准:

  (1)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按规定已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厦门手续(含留学人员来厦工作和柔性引进);2015年12月1日起非首次调入的人员,应在最近一次调入后在厦工作3年及以上;

  ②申请时在职在岗,且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及以上;

  ③企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倍以上,事业单位人才年度薪酬须达到2.5倍以上;年度薪酬的计算以在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凭据;

  ④已在厦门办妥购房或租房手续;

  ⑤未享受过厦门市市级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2)在符合规定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基本条件的同时,符合下列A类、B类或C类人才认定标准之一:

  ①按《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委人才〔2015〕5号)审核确认为A类、B类、C类的相应对象,分别对应确认为本市A类、B类、C类人才。

  ②增加四种对象为C类人才,包括:a.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百千万工程”省级人选;b.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双百计划”入选者或厦门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金鹭英才卡持卡人;c.经市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主管部门认定的学科技术带头人或领军人才(不含柔性引进的);d.在符合市发改委发布《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指导目录》的企业中,担任高管以上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不含柔性引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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