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层次社工人才享户籍优惠政策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11-04

  据新华社电记者2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等12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提出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以破解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岗位不明确不规范、职业发展空间不畅通、薪酬待遇水平较低、职业地位不高等瓶颈问题。 《意见》提出,要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整体工资水平,制定并适时调整城乡社区、社会组织和企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指导标准。将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急需紧缺和重点人才引进范围,按照规定享受户籍落地、保障房申请等相关优惠政策;在选拔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时要充分考虑符合条件的优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意见》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级体系,通过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进一步打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职级体系相衔接的政策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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