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实施青年人才“青蓝计划”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4-09

  记者从8月30日召开的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行动计划及配套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加快南宁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构建具有区域乃至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南宁市制定了“1+6”人才政策。提出实施青年人才“青蓝计划”,并配套制定了《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为青年人才提供安居、落户、创业、就业和环境优化的全方位支持。

  “1+6”人才政策中的“1”即《南宁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面向东盟的区域性国际人才高地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对南宁市未来五年人才工作进行了顶层设计和重大谋划。同时,结合南宁市人才工作领域的政策空白点、创新点,系统提出了“6”个配套支持政策,每个政策都对应支撑《行动计划》的一项重大举措,分别是:《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关于强化人才创新创业金融支撑的若干措施》《关于南宁市建设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的实施办法》《南宁市引进海外人才工作实施办法》《加快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

  南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范汝泽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在前期调研中,确实发现现有人才政策对青年人才支持力度不够,部分青年人才获得感不高的情况。在此轮政策创新中,南宁市制定了《关于支持青年人才留邕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从安居、落户、创业场地、创业融资、职业培训、见习补贴、子女入学等多个方面,给予了青年人才全方位的政策支持。

  范汝泽表示,在满足青年人才安居方面,对符合南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条件的青年人才,通过实物配租等形式提供人才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及相关安居保障;在生活补贴方面,对新引进至重点产业、项目和领域的企业或机构并签订3年及以上服务协议的青年人才专门给予生活补助,其中:对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5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发放25万元的生活补助;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中级职称获得者,按服务年限每年度给予2万元生活补助,最高发放10万元生活补助;对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技师、初级职称获得者,直接给予1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如果青年人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还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根据认定的类别相应享受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范汝泽透露,对刚毕业的高校优秀学子,南宁还专门提出了“为来邕留邕学子‘埋单’学费”的举措。对自愿来邕留邕工作3年以上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以及自愿到县以下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我们将按照本专科最高8000元/学年、研究生最高1.2万元/学年标准给予在校期间学费代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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