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5-05

  为推动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省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7〕151号)精神,结合南京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对标找差、创新实干,着力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着力推动建筑领域科技进步和创新,着力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着力深化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着力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着力完善政府监管机制,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建筑业总产值达50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达5.3%。建筑业企业实力明显增强,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18家,年产值超200亿元企业2家,超100亿元企业5家。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加快,装配式建筑、工程总承包、BIM技术应用、全过程咨询等加快推广,建筑市场秩序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到202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6500亿元以上,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在5.5%以上。建筑业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达到20家,年产值超200亿元企业3家,超100亿元企业7家。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企业资质结构。助力高等级资质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收购,培育一批更具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知名企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鼓励中小型企业走专业化、精细化发展道路,培育一批经营特色明显、科技含量较高、市场前景广阔的专业企业。(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部门: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二)积极扶持骨干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市、区各建设平台,在每年新建的政府投资公共建筑、桥梁隧道、综合管廊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拿出一批项目面向综合实力强、信用良好的设计、施工、监理、咨询企业独立或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招投标;在我市后续轨道交通建设中,拿出更多标段面向“联合体”招投标。至2020年,争取达到8家以上我市建筑施工企业进入轨道交通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建集团、南京地铁集团、南京安居集团、市公建中心等建设平台、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三)着力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鼓励建设单位进行全过程咨询发包,政府投资的项目(不含地铁)、装配式建筑及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的项目优先实行全过程工程咨询,并将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列入重点服务对象。对列为全过程工程咨询省级试点项目的政府投资工程,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自主选择邀请招标等发包形式。至2020年,全市培育具有全过程工程咨询能力的骨干企业10家。(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部门: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城建集团、南京安居集团、市公建中心等、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

  (四)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至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30%以上。进一步开展装配式建筑适宜技术应用研究,完善装配式建筑监管,培育精品示范工程,形成装配式建筑的南京特色,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产业链发展。(牵头部门:市建委;责任部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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