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三年的努力,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银行”)10月10日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筹建。新疆银行是继西藏银行之后,中国银监会成立十三年以来批准设立的第二家城市商业银行,它的成立是中国银监会具体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重大支持举措。
无疑,作为自治区新设立的第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新疆银行的成立是新疆地方法人银行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将极大丰富新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体系。
未来,新疆银行将针对新疆地方经济的结构特点开发出更多贴近新疆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也将发挥很好的“鲇鱼效应”促使新疆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同时也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打造区域国际金融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正本清源确保稳健运行
2013年12月30日,李克强总理签阅,同意中国银监会提出的意见,由自治区和兵团共同组建一家新疆地方法人银行;在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新疆银行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自治区、兵团国有企业和新疆天山农商银行为主发起人组建新疆银行,并于2015年8月成立了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至此,新疆银行筹备工作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按照中国银监会的批复,新疆银行总部设在乌鲁木齐市,银行类别为城市商业银行。
“新疆银行的筹建目标是,将新疆银行建设成产权明晰、治理完善、责任明确、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与国际规则和惯例接轨的现代金融企业。”新疆银监局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处副处长王海说。
新疆银行将按照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要求,构建科学、合理的股份制产权关系,并且新疆银行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关于设立新疆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新疆银行主要股东为自治区、兵团辖属国资企业、天山农商银行,央企、部分地州市国企,还有部分民营企业,属于强强联合模式。
拟定主发起人合计持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60%(含),单个主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20%(含);一般发起人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40%(含),单个一般发起人持股比例不超过股本总额的10%(含)。
《关于设立新疆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新疆银行拟定注册资本金50亿元。这样拟定资本金,一是有利于增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盈利能力,为业务发展和资产规模扩张留有余地,避免开业不久就增资扩股,导致股权结构不稳定;二是考虑资本回报率问题,避免出现股东投资在较长时期内回报不高的现象。
新疆银行严格把好股东关,对于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大股东,要求必须是战略投资者,而不能是财务投资者。“战略投资者重视的是投资,往往看重的是公司未来和长远利益,可以长期持股;而有些财务投资者看重的是眼前利益,往往赚钱就跑。这样要求可以避免股东变动频繁以及公司经营方针的波动。”王海说。
在人力资源管理上,新疆银行实施“专家治行、人才兴行”的发展战略,通过组建一流的专业人才队伍,努力为新疆广大企业和各族群众提供一流的金融服务。
填补空白缓解需求矛盾
“未来五年,是新疆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战决胜阶段,金融服务亟须加强。新疆银行的成立,立足差异化、特色化、本土化服务,有利于改善这一状况,缓解这一问题。”新疆银行筹建工作组成员、自治区金融办政策法规处处长高鸣宇说。
首先,目前新疆金融机构广度和密度尚显不足,总量仍然有限,且发展不平衡。新疆每万人拥有网点数、每万人配备银行服务人数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工行、中行、建行在新疆较偏远的21个县没有分支机构,交行仅设立了3家地州分行、26个同城网点,机构触角没有向地州以下的众多市、县和团场延伸。
新疆金融服务地区分布不均衡,现有银行业机构主要集中在天山北坡经济带及乌鲁木齐等中心城市。其中,乌鲁木齐地区银行网点761个,占到全疆网点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他地区金融机构网点建设明显不足,如南疆四地州机构网点数仅为963个,机构密度远低于乌鲁木齐及全疆平均水平;拥有全疆30.50%人口的南疆四地州的信贷投放量仅占全疆的7.46%。
城乡金融服务发展不平衡。新疆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主要集中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农业银行与自治区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虽涉及乡镇地区,但网点不足,业务推动较为困难,金融服务相对有限。广大农村地区、民生领域等金融服务薄弱。
“组建新疆银行,未来三至五年计划在新疆各地州市、兵团师市设立分行,包括在金融服务薄弱地区、县域及以下开设机构网点,加强基础性金融服务,改善金融机构布局。”高鸣宇说。
其次,我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对薄弱。现在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新疆现有的5家城市商业银行,受地域、规模、网点的限制,无法满足全疆小微企业的贷款融资需求,特别是县域经济的小微企业。“新疆银行将坚持 抓小不放大 的发展战略,把支持小微企业作为优先方向。”王海说。
新疆银行成立还可以发挥“鲇鱼效应”,有助于激发新疆银行业市场活力。通过新疆银行的设立,能够进一步营造充分竞争的金融市场环境,增强银行经营活力。
立足新疆放眼丝路建设
新疆银行将把服务新疆地方经济作为第一责任,在服务地方实体经济中实现自我发展。
《关于设立新疆银行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出,新疆银行开业后一定时期内,立足乌鲁木齐,辐射全疆,服务“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金融中心建设,确保惠及当地,促进新疆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经营区域范围目前仅限于新疆区内(含兵团),未来配合国家向西开放战略和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在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在国内重点城市及丝路沿线周边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开展金融服务。
新疆银行还将依托自治区及各级财政,积极支持大型企业发展,夯实基础;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区内小微企业“贷款难”和银行“难贷款”的问题;积极满足社会公众对特色化和本土化金融服务需求,支持一产上水平、二产抓重点、三产大发展,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网点设置上,作为自治区级地方商业银行,实行总行—分行—支行管理模式,总行设在乌鲁木齐市,逐步在疆内各地州市和兵团师市(中心团场)设立分支机构,不断完善金融服务网络,扩大金融服务覆盖面,消除金融服务空白点。
新疆银行将着力开发贴近新疆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新疆银行作为区域性银行,以服务地方经济为第一定位,可以开发针对新疆经济结构特点的金融产品。”王海说,“地方银行基本都把资金用于当地,这是规律,新疆银行也不例外。”
和各金融机构一样,新疆银行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人民银行于2015年10月23日宣布,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这意味着,已经取消利率管制,利率市场化走完了“最后一公里”。利率市场化将大大压缩银行的利差空间,原来银行存贷款利差空间全国平均水平在3%—4%,而现在只有1%—2%。
同时,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在加大,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的冲击也很大。“这些因素将大大压缩银行的利润空间。这就要求新疆银行从成立之初就要适应新的形势,确立新的业务模式,不断扩大代理、理财、投行等中间业务收入。”王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