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社局举行发布会,推出青年人才聚青就业创业新政,其中,高校毕业生落户门槛放宽到专科学历。
为进一步推进青岛市人才引进工作,近期,青岛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联合发布文件,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从今年5月16日起,40周岁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学历的,可以在青岛市城区、新区或者县域,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市或者区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文件实施设置了过渡期,规定对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在2019年8月16日之前申请落户。符合上述条件的大专毕业生,可以凭身份证、毕业证等,到青岛市公安局各分、市局办理落户手续。
对在青高校未就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青岛市人社局将对其在青落户意愿统一进行摸底。有在青落户需求的,可将户口集中落入青岛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人才集体户,个人档案可一并转入。待毕业生就业后,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和档案转递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