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省委深改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和《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本报讯 6月24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小敏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7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省委深改委有关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和《新时代无锡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深改委第7次、第8次会议精神和省委深改委第6次、第7次会议精神。会议强调,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深改委第7次、第8次会议和省委深改委第6次、第7次会议部署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最新精神上来,坚定信心决心,细化方案举措,狠抓责任落实,切实把各领域改革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成效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此次我市制定相关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部署要求、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提高支出预算和政策科学性的具体行动。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要坚持党对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领导,始终围绕“财政预算和政策更好服务于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基本定位,积极开展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使支出预算和政策更好体现落实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要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把握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坚持依法审查监督,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审查监督与审计查出问题督促整改、加强国有资产监督、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要加强各部门单位之间的沟通配合,各级人大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接受人大深化预算审查监督,将预算管理、审计监督的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和《关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会议指出,制定“两个工作规范”,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改革精神的重要举措,又是对现行地方立法机制的有效补充和完善,对于提高我市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市人大要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安排好立法计划,把“两个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全过程;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妥善解决和处理遇到的重大利益调整问题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以高质量立法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强化基础工作,形成工作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