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发布《2019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位,或初级职称及以上,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人才都可申报补贴,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或高级职称的人才最高补贴额度为30万元。
2017年后新引进人才可申报
《公告》明确,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才能享受的最高补贴额度为30万元,副高级职称或博士能够申请20万元的补贴(均分五年等额发放)。具有硕士学历和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可申报6万元的补贴(分三年等额发放)。
需要注意的是,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不具有我市户籍的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
不同单位条件要求不同
除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外,凡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都可申报;限定单位的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或上年度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本科学历或初级职称人才,也可进行申报。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和成长型中小企业、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