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9-07-29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科技创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所有企业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例从50%提高至75%,并放宽了委托境外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效应明显。

  致力于抗肿瘤药品研发的南京绿叶制药有限公司全年的研发投入高达1.34亿元,其中0.72亿元可在税前扣除,全年共抵减所得税1080万元。“受益于加计扣除新政扣除比例的提高,企业增加抵减所得税360万元。”企业财务总监龙国强透露,绿叶境外临床研发费用占研发总额的25%,共计3450万元,政策执行后,其中1600万元符合扣除条件,共加计抵减所得税约180万元。2018年,南京共有5802户企业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较上年增加2223户,增幅62.11%;共加计扣除研发费用231.28亿元,较上年增加99.86亿元,增幅75.99%;折算减免企业所得税57.82亿元,较上年增加24.97亿元,增幅76.01%。

  记者获悉,在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财税政策激励下,南京高新技术企业为新兴产业发展加持。2018年,共有1061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优惠,同比增长23%,减免税额34亿元,同比增长9.3%,户均减免311.4万元。

  “小微”获得感更强烈

  从政策覆盖面看,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是受惠企业数量最多的政策。在南京,小微企业占到企业总数96%,各行业小微企业已成为社会发展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截至2018年底,小微企业年纳税所得额上限两次上调,从最初30万元到50万元,再到100万元。2018年,得益于国家将小微企业标准提高,南京盈利的小型微利企业共8.55万户,同比增长7.58%;减免企业所得税额为10.77亿元,同比增长 49.17%。小微企业政策优惠落实面达到100%。

  今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税收普惠性政策,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再度升级,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限定条件的放宽,将有更多的企业纳入享受优惠范围,包括昔日从未享受过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大企业’,让企业有更多资金加速自身提质增效。” 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直言,企业税负降下来,获得感就会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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