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建立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评价绿色通道、向设区市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在30日召开的江苏省深化职称制度和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推进会上,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出台了《关于启动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改革政策文件,打破了现有体制机制的障碍,为人才发展“松绑”。
评价标准“新模样”
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人才今后分类评价
不同类型的人才,在评价时却遭遇了“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尴尬。记者了解到,新一轮人才评价标准修订工作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在细化人才分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才特点和职责,细化人才专业分类,合理设置和使用人才评价指标要素,实行分类评价。
人才分类将细化到什么程度?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举例,比如可将科技类人才细分为基础研究人才、应用研究人才和应用开发人才、社会公益研究、科技管理服务和实验技术人才等。对医疗卫生人才,可根据全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对不同层级不同级别的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理设置评价标准;可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对临床、公共安全、科研、教学等设置不同的评价权重;可根据中医、西医特点,医、药、护、技等不同专业岗位要求,分类设置评价标准等。朱从明透露,为实现评价指标设置更加科学、评价结果更加精准,江苏已制定发布全省人才评价分类指导目录。
评价机制更完善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将获绿色通道
记者了解到,在本次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中,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将得到重点关注。对于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的学历、资历、层级要求,但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符合贯通要求的高技能入才、具有一技之长的乡土人才以及其他江苏培养引进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都可按规定程序直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其考核认定纳入全省统一管理。
为此,江苏省还专门组建了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8月底前将制定印发8个专业委员会考核认定标准,11月底前组织开展首次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
工程职称系列中将增设乡土人才专业
“乡土人才”作为江苏省重点关注的对象,在本次人才分类评价改革中也有新亮点。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乡土人才的能力水平,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江苏省率先在全省工程职称系列中增设乡土人才专业,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级,组建全省乡土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健全乡土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搭建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立交桥”,建立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机制,对获得职称证书的乡土人才同时授予技能等级证书,对获得技能等级证书的乡土人才可直接申报乡土人才职称。
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比例将逐步提高
完善青年优秀人才评价发现机制,逐步提高各系列(专业)高级职称中青年人才的比例,优化专业技术人才年龄梯次结构。建立博士后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上职称;出站博士后人员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在苏北地区工作满2年,工作成绩突出的,可直接认定为正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