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增13.9%

来源:聘聘发布时间:2016-08-17

  16日,长春晚报记者从长春市工商局获悉,为了有效提高市场信用监管水平,长春市工商系统推出了年报制度,目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达到92.5%、89.7%和84.8%。在严格执行《市场主体列入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操作办法》后,依法将19680户企业列入异常名录,将25312户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常态化,分三批对8030户拟吊销企业履行了法定程序。

  全市登记注册市场主体增13.9%

  据了解,截至7月末,全市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51076户,同比增长13.9%;前7个月新登记72635户,同比增长17.4%。颁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17749户。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办理“先照后证”登记12465户,为5980户市场主体放宽名称和住所登记条件,办理“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1127户。开发专门业务系统,实现向申请人和审批部门的“双告知”,方便对市场主体事中事后服务与监管。在全省率先进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试点,简化注销程序,降低退出成本,逐步构建便捷高效的市场退出机制,目前已通过简易注销程序办理41户。通过“项目绿色通道”以“登记直通车”的方式,为753户重点项目落地提供准入服务。全系统扶持建设创客空间、创客工场以及创业孵化器、创业园等“双创”平台98个,为1416户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政策支持。上半年利用“三大平台”共为中小企业融资349.53亿元。其中动产抵押融资额238亿元、股权出质融资111.03亿元、商标权质押融资0.5亿元。

  662件各类违法经济案件被查处

  长春市工商局今年年初以来,全系统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62件,罚没1913.8万元,有效治理了限制竞争、滥收费和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对250起轻微违法行为以行政指导方式督促改正。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诉转案”,上半年共办理“诉转案”案件161件。并加强流通领域农资、成品油等质量监管,抽检化肥500个批次、成品油210个批次,查办涉农违法案件115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交通秩序大会战、治理大气污染、考试作弊器材整治等工作。深入开展“双打”专项执法行动,制定商标保护名录,查处商标侵权和“傍名牌”案件31件。监测媒体广告71935条次,违法率仅为0.01%。对媒体进行定期约谈和上门指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在房地产、教育培训、金融集资虚假违法广告治理方面取得成效。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件、直销企业违规经营案件2件,罚没233.1万元。加强网络交易监管,我市1539家企业网站实现“亮照亮标”经营,对第三方平台使用虚假信息欺诈消费者行为进行整治规范,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62件。

  10月1日起门户网站开放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

  据介绍,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市工商系统将推进登记便利化。全面清理企业名称,放宽企业名称核准条件。10月1日起在门户网站开放企业名称查询比对系统,实现申请人网上自主查询核名。积极参与全市“一门式、一张网”综合改革,提高注册便利化,开发网上登记系统,年底前实现全程网上登记。积极推进简易注销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改革经验,有序推进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登记工作。

  同时,将有针对性地完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实现精准帮扶。建立和完善创业“绿色通道”,为大学生创业、就业提供更加便捷有效的服务。要主动与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联系对接,强化股权出质、动产抵押等职能,指导帮助中小型创业创新企业盘活资产,获得融资支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并继续开展公用企业限制竞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积极履行职责,配合上级工商机关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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